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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
发布时间:2015-08-26 | 文章来源: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作者: 管理员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农业部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8月18日至20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赴浙江省督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渔业船舶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调研。

  督查组抽查了温州市和舟山市深入开展渔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渔业防汛抗台工作,并调研了解各地渔业船舶安全事故统计情况,尤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统计和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听取了渔民群众和基层管理干部的呼声和诉求。督查组来到岱山县岱东镇,与渔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并深入渔港,登上正在备航的渔船,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新中与渔老大亲切交谈,询问渔民生产生活情况,并检查了船上安全生产设备配备和船员持证情况。

  在督查调研中,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副司长丁崑与基层渔业管理干部交流介绍了安全生产统计指标体系改革的设想和思路。

  督查组在充分肯定浙江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重视渔业安全管理工作,采用网格化管理、渔船分级管理等方式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也指出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渔业船舶从事休闲观光、载人运货、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运输、船上使用明火作业、渔港内违规从事渔船维修养护等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务必整改。严格加强对明火作业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严密防范火灾和爆炸事件发生。督查组强调,伏季休渔即将结束,渔船全面开捕在即,同时当前仍是台风多发季节,尤其要加强管理,做好防范工作,监督渔船严格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杜绝渔船“带病”出海,并要求渔船加强自身防范,避免和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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