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1.7批次/千人”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共承担150批次水产品风险监测任务,实际完成153批次。截至目前,所有样品已全部检测完毕,检测结果均已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水产品监测工作中开展以来,沈阳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始终以最严格的标准、最规范的检测,科学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水产品抽样规范》等要求进行采样,保证样品采集的客观性和可追溯性。坚持多节点、多品种、多区域对全市水产品进行监测和评估,监测工作范围涵盖辽中、新民等5个渔业生产区,以鲤鱼、鲫鱼、鲢鱼、草鱼和鳙鱼等本地养殖水产品为监测重点品种,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11种禁、停用药物,监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两种限用药物。 下一步,沈阳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将继续发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日常监测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全面掌握沈阳市水产品和主要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实现尽早发现问题、提前预警风险,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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