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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滆湖对顶风作案说不 查获一起非法毒虾案
发布时间:2021-05-13 | 文章来源: 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  | 作者: 管理员 打印】【 】【关闭
 


       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在“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通过完善举报网络、加强重点水域走访摸排、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高频次开展巡航执法等措施,确保禁捕铁令在滆湖落实落地。

日前,滆湖渔政监督支队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经前期密切追踪和连续蹲点守候,在滆湖张河港北约200米处的芦苇滩内查获一起非法毒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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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武进区湟里镇武宜村村民万某时,他正使用地笼网13条从事非法捕捞,捕捞渔获物青虾12.4kg。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当事人捕捞渔船上有“敌杀死”(溴氰菊酯)1瓶,当事人当场承认了将农药洒在地笼网周围非法捕捞青虾的违法事实。

目前,正值滆湖禁渔期,当事人万某从事非法捕捞所使用的地笼网正是俗称为“绝户网”的禁用渔具,而毒鱼虾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其不仅对所投放毒药范围内的鱼类产生影响,还可能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持续性影响,是属于不分水生物品种、大小的灭绝性捕捞行为,有毒物质将会对水域中的其他浮游生物、软体动物造成致命伤害,被污染的渔获物一旦流入市场,还会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危害食品安全。

今年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为切实保护好滆湖渔业资源,滆湖渔政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但万某在利益驱使下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最终难逃滆湖渔政布下的严密“禁渔网”。鉴于当事人万某在禁渔期使用地笼网实施非法捕捞的同时还采取投放“敌杀死”的禁用捕捞方法实施毒虾,情节严重,该案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出处: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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