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工作,吉林省普查办将普查监测工作分成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抽查监测、生活污染源入河(湖、库)排口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伴生放射性矿监测三个部分,分别委托三个部门同时开展。目前,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第一期监测工作、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已结束,共完成218个涉水、涉气点位,246家矿山企业的监测工作。